领地。
像是王会宁这种,追着叶凡报仇的,还有小不点这种,想要干掉叶凡消除心中的恐惧,才是比较少数的。
比如老谭,变成尸王以后就一直呆在冰城火车站,最后被小不点儿和王会宁带成了流浪尸王,其实老谭那种才是常态。
现在三个尸王直接来到了这个县城,立刻被它们的同类感应到了。
.........
江口县城是一个人口大县,末世之前这里有一千多万的人口。
末世之后,这就有一千多万的丧尸。
这个县城里面,诞生了一个比较凶狠的尸王。
这个尸王,是一个年轻女人,从她成为尸王后,江口县城就成为了人间地狱,没有任何人能够在这个县城里面存活。
她作为尸王,吃了很多的食物,进化的比较快,现在已经是一个统领三百万尸群的强力尸王了。
按照人类的划分标准,她是一个高级尸王。
就和当初的小不点儿一样,可以统领三百万丧尸。
当身边没有了什么食物的时候,女人尸王就经常发呆,她不太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去干什么。
每天她做的最多的事情,就是喜欢来到当初流星雨落下来的陨石坑旁边呆着,那里的气息让她觉得舒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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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麾下的尸群,每天基本都是木头桩子一样的站着,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走出去,或者去干什么。
这里是她的领地,一直呆在这里就是她要做的事情。
呆的久了,女人想起来,自己是一个女人,她应该打扮打扮。
于是,女人开始尝试穿衣服,这个城市都是她的天下,她可以挑选任意的衣服。
渐渐的,她对于衣服有了一些了解,也回忆起了一些事情。
她甚至知道,哪些衣服更好,哪些是名牌,哪些是高仿。
穿上衣服觉得美了,她又觉得身上脏了,开始尝试洗澡。
只不过自来水没有了,她只能来到河边洗澡。
渐渐的,她学会了用洗发水,学会了用沐浴露。
身上干净了,她又学会了化妆,开始在商场里面挑选一些化妆品。
渐渐的,她知道了巴黎欧莱雅,知道了雅姿兰黛。
她每天将自己打扮的很美丽,甚至还带上了珠宝首饰。
而现在这几天,她正在考虑是不是要继续吃血肉食物,因为她回忆起了人类时候的吃饭方式。
只不过这个决定不是很好下,她感觉到了矛盾,她不知道该如何选择。
但这就是她的生活,她觉得这么呆在这里也挺好的。
她也没有想过,有一天,会有别的尸王来到了她的领地里面。
当北边的风吹过来,女人尸王的眼睛一下瞪大了。
她感觉到了不一样的气息,有别的尸王到来了!
“有人来了!是谁!”
女人本来淡红色的眼睛瞬间血红,然后立刻站起来,跳上了一个舔舐者的后背。
身边的两头暴龙,以及另外两头舔舐者,都跟着她站了起来。
尸王愤怒的驱动丧尸狂奔,身边的高级丧尸,以及无数的尸群都跟着躁动了起来。
她现在要过去,要去抓住入侵者,并且将其碎尸万段!
她要让对方知道,尸王的领地是不可侵犯的。
几百万的尸群开始移动,这也是尸王的战斗方式,依靠数量取胜。
女人尸王相信,任何人,都将被她庞大的尸群粉碎。
很快,尸群移动到了县城边缘。
女人也感受到,那外来者的气息就在前面了。
她立刻指挥前面的尸群,过去将外来者抓住,并且带到自己